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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戒律學(下)

道教戒律學(下)
書名: 道教戒律學(下)
作者 任宗權
語言 简体中文
國際書號: 9787801239259
地區 北京
年份 2007
出版社: 宗教文化出版社
平均評分: 暫沒評分

第五章  道教戒律與歷代法制 (345)
第一節  歷代法令對道教之管理 (345)
    一、政府管理道教之機構 (347)
    二、道人在法律上的地位 (355)
    三、歷代政府管理道教之法令 (366)
  第二節  中國法制制度對道教戒律的影響 (388)
    一、古代法制“五刑”、“十惡”思想對道教戒律文化的影響  (388)
    二、中國傳統法律對道教戒律形式的影響 (393)
    三、道教戒律對傳統法制思想的影響  (397)
    四、度牒制度的興起與終止 (400)
第六章  全真戒學體系 (412)
  第一節  全真傳戒威儀(412)
    一、戒壇規制(412)
    二、戒壇諸文式 (418)
    三、戒壇行持 (462)
    四、戒壇儀仗 (478)
    五、戒具規格 (484)
    六、傳戒諸科儀(495)
  第二節  全真三壇大戒析解 (564)
    一、關於初真戒 (564)
    二、關於中極戒 (587)
    三、關於三壇圓滿天仙大戒略說 (601)
  第三節  全真傳戒程式 (616)
    一、戒期演禮 (616)
    二、登真 (624)
第七章  當代道教戒學所面臨的幾個問題 (631)
  第一節  當代道教戒律亟待革新 (631)
    一、道教戒律歷代即有革新之舉 (631)
    二、繼承道教戒律的優良傳統 (633)
    三、適應時代之新戒學體系待出臺  (634)
  第二節  中國道教界開始重視道教新戒學體系建設(635)
 

序一
    夫“戒”者,禁也,止也。止惡防非,護正摧邪,登真之津粱,成仙之梯登;然“律”者,法也,正也。正行之法則,履踐之準繩。是以律不善以歸於善,律不仁以歸於仁,律不忠不孝而歸於忠孝。故戒律者,正真也,不邪之謂也。天以正而覆燾,地以正而載持,炁以正而運行,鬼神以正而役使,人以正心而正身。譬如水無遮攔則氾濫成災,以土築渠,方能順流、滋潤眾生;牛馬畜類,籠韁牽制,乃得引重致遠,服務人群。究源華夏五千年之文明,“三教”體系,各有界定法則。儒以“綱常”而制禮樂,君臣佐使,貴在中庸,讓人節制,服務蒼生;釋氏以“戒、定”而闡“慧”,抑制情欲,了悟圓覺,究竟性命,往生西方。太上大道,證性悟命,皈依“三寶”,得大清靜,長生久視,金剛不壞。“三教”規誡,原本一理。此理意義,大矣廣矣。通人天,效王法。故治國有“法”,行軍有“令”,齊家遵“規”,修齊治平,莫不遵正道以為法則。昔常月王祖師言:“喚是道規,恰是儒規;喚為道法,即是王法。人能受持者,非僅欲人盡心盡性,抑且欲人知命知天。出世于入世之中,達身於省身之內,實有佐于王化,繩人於眾善也。法中之戒,即正心誠意之學;戒中之法,即治國齊家之化。不過欲人循文歸正,借此知玄,希聖希賢,為仙為佛,無不從此戒法而出。故正心誠意,離此戒而何造?治國齊家,舍此法而何化?誠為三教梯航,萬不可闕然。”
    “三寶”謂何?乃“道、經、師”耳。唐孟安排宗師曰:“三寶者,法門棟幹,群品津梁。乃萬物之福田,三清之良徑。歸依正本,其在茲乎?”《九天生神章》言:“道以通達為義,謂能自通、通他,又能令凡達理,通物至樂。太上經者,太言極大,備包眾理;上是勝出,超腧眾教;經即訓法,訓常言由,言徑法為萬物軌范,常謂眾聖,模刊由是得理之所由。徑是入道之途徑,法師者,《消魔經》注雲:能養生,教善行,為人范,是法師也。”
    常言說得好,“不入規矩,難成方涸”。尚為修道者,七情六欲,常為干擾牽制。以致煩惱妄想,憂苦身心,便造濁辱,擾亂靈根,放蕩恣欲,流吹欲海,沉滯聲色,迷惘其性。欲得修悟正道,必須遵依太上“三壇之大戒”,常持諸真“清靜之律條”。方能排除眾緣,永餘染著。宗權道長,早年入道,得遇真師,受度冠巾,潛修大道,靜悟真常,得悟真性。授受三壇全真之大戒,貴登玄都律壇之大師。全真真諦,深有體會。今特將修道必依之戒律,究淵探源,著成宏文,不僅利於玄門後裔,且對當今社會,日常立身,交人處事,利益大矣。吾觀其書,立意新穎,主題分明,言簡意賅,內容頗豐。故吾不必贅述,僅草為序而已。
    任法融
    丙戌年八月十五日于終南樓觀說經台
序二
    道教戒律是道教思想學說的重要內容之一,是道教徒安身立命、修行解脫的基礎。道教戒律之形式可分為戒、律、科、清規、功過格和善書六類。一戒律,是道教徒必須遵守的思想行為準則,其重要性僅次於教義。學道之士,莫不持戒精虔以積功累行,故太極葛(左)仙公雲:“學道不修齋戒,亦徒勞山林矣。”
    早期道教戒律起源於中國古代的齋戒。“戒”,亦作“誡”,故又稱“道誡”,最早見之于《太平經》,如“虛無無為自然圖道畢成誡”、“貪財色災及胞中誡”、“有過死謫作河梁誡”、“衣履欲好誡”、“不孝不可久生誡”等。《老子想爾注》中亦列有“道誡”,如“道貴中和,當中和行之;志意不可盈溢,違道誡”、“人欲舉動勿違道誡,不可得傷王氣”、“名與功,身之仇,功名就,身即滅,故道誡之”等。
    金代全真道出,丘處機祖師開創傳戒制度,公開設壇說戒,廣收門徒。元明之際,戒律之外又出現清規。戒律為警戒于事前的行為準則,清規則是對犯律道土的懲處條例。《正統道藏》和《道藏輯要》所收《全真清規》與清代北京白雲觀所訂清規,均按道士所犯過失之輕重,分別處以跪香、催單(勸離)、革出(逐出)、杖革(杖責逐出)等。清初,全真龍門派祖師王常月大律師撰《初真戒律》,與《中極戒》、《天仙大戒》合稱“三堂大戒”,戒期達百日。
    歷代高道都十分重視戒律的發展,因此,不同時期的戒律有著不同的特點,是道教在不同時期與時俱進的重要體現。從這一層面來看,道教的戒律不只是道教徒修身養性的行為規範、準則,也是一種具有時代特徵和歷史意義的戒律文化。
宗權道長出身陝西渭南書香門第,得遇高道杜惟宏、任法融、任法玖、閔智亭、薑至霖、張理寬、王至全等名師垂教。1992年於中國道教學院“高功班”進修,後曾于河南、湖北、湖南、雲南、陝西、山東、遼寧等地開辦的道教知識學習班傳授道教齋醮科儀、教理教義等知識。宗權道長道學深厚,年輕有為,從他們這一代年輕道長的身上,我們看到了道教興旺發展的希望。
    去年臘月,宗權道長於來港進行文化灸流之際,將自己的新作《道教戒律學》交付給我,希望能在蓬瀛仙館道教文化系列叢書內出版。面對這部耗時數載,頗費心血的著作,我不僅為這位當代青年道長能如此專注于道教文化的研究而高興,也為他勇於探索、力于創新的精神而鼓舞。
    《道教戒律學》付梓之際,祝願宗權道長學修並進,有更多更佳的研究成果。
    李宏之
    2007年初夏謹識於香港蓬瀛仙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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